福建省南安市怀孕了办证要罚款吗?能办准生证吗?

请在南安市地区的,也有过这样的. 告诉我...
匿名用户    2008-10-2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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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祝你身体健康!以下我来给你谈谈关于“未婚先孕与罚款”的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1)第三十六条 对计划外生育的夫妻,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1. 国家干部、职工、城镇个体从业人员或其他居民、违反电殊计划生育规定提前生育第1个孩子或违反间隔期规定的,按夫妻双方月工资或年(月)总收入15--20%比例征收;计划外超生1个孩子的,按夫妻双方月工资或年(月)总收入不低于20%比例征收;超生2个以上的,加重征收。也可按以上幅度一次性征收。 征收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提前生育第1个孩子的,从怀孕之月吴敢崭起到符合按计划生育规定的年龄(月)止;违反间隔期规定的,从怀孕之月起到间隔期满止;计划外超生1个以上孩子的,从出生起7年。 2. 农村参照前项规定幅度,根据实际情况,可一次性征收或按当地县、乡(镇)人均年总收入比例征收。 城镇、农村征收的具体措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2)第三十七条 对计划外生育蒸露的夫妻,给予限制和处罚: 1. 国家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不发综合奖,不转正、升职、提级或评为先进工作者,期限按第三十六条第“1.”项征收期规定;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不享受劳保待遇,分娩费用自理;计划外超生1个以上孩子的,还须从怀孕之月起夫妻双方各降1级工资,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2. 城镇居民计划外超生的孩子,从出生之月起10年内按议价供应粮油。 3. 村民违反计划生育的,不安排进乡镇企业工作,不办理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期限按第三十六条第“ 1.”项征收期规定;对计划外超生1个以上孩子的,还可收回1份自留地(自留山、自留滩、自留果等)。 …… 爱心提示:未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 以上回答如果满意,请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好意,及时采纳为答案。

阮琴韵   2008-11-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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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你是刚怀孕的,马上办结婚证再办准生证,生了孩子上户口时,说是早产儿,要医院给证明下。

宇文慕梅_hpzL    2008-10-31 18:34

年青人就喜欢乱来

匿名用户    2008-10-28 12:53

晕,还没听说过生孩子罚款的。难道是2胎?

匿名用户    2008-10-27 11:02

那你生下来再办! 我这边就只是罚点钱!而且也不多!

匿名用户    2008-10-27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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