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让辞职,不知劳动法情况下写了辞职
匿名用户 2014-01-15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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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梅瓦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殖垃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肿点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合同是要给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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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如果辞职信交上去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了保障。不能提交辞职报告。孕检的时间也应是带薪的。
照片属于传来证据,不具有直接的证明效力。因此你依然可以保留原劳动关系,不过有些技巧罢了。
怀孕没有辞职一说的 如果非要你辞职可以去告他 你可以请假 如果不请也可以告 而且国家规定有孕假的 放心 没必要辞职 如果因为怀孕辞退的 要补偿 不要自己辞职 多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