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生二胎在上海办理孕妇保健手册时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如何?

我们夫妇都是外地户口,现都在上海工作,准备生育二胎,请问到哪里办手续办理孕妇保健手册?(注:想在上海生孩子)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如何?多谢各位帮忙
匿名用户    2008-12-03 15:34    

满意回答

1、先宝糕回老家办"准生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好前面两证,到你现居住的小区办理渐洞粉红色的"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3、拿着之前办好的证件,到现居住地的医院去建"孕产妇健康手册"(也是粉红色滴生唉貌,具体去哪家医院,居委会的人会告诉你的) 4、带上所有证件,去你选择生产的医院建大卡就行了(一般建大卡在怀孕16-18周为宜)

匿名用户   2008-12-03 16:0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到你 办理暂住证的街道去询问一下 有关这样的证明都是那里开出的 要需要还要到你老家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呢 挺麻烦的

匿名用户    2008-12-04 11:48

1、向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初审后分别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村(居)委会在出具证明后,出具证明的记录应存入本人档案。 2、女方单位计划生育干部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依法收养子女手续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收回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发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并经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送交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4、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讨论通过后,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章,并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5、申请人在交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退回现发放单位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发给申请人,并通知女方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 6、审批部门应对申请人离婚和结婚证明的编号进行登记或复印留存。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08-12-03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