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一妇女与工厂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从事食品工作,之后检查出有乙肝,但怀孕,能否将其开除?

厂方以女士患有乙肝不能从事食品行业提前和她解除劳动合同,并一次性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200,接到解除劳动合同第2天该女士即流产。请问该厂提前和该女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匿名用户    2011-06-2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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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应当办理健康证,该女士患有乙肝疾病,不能办理健康证)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在试用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该女士患有乙肝疾病,不能办理健康证)导致眠沙合同无法继劳糟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索残毯解除合同本身不违法,但是应当补给经济补偿金。

王亦玉_oL1R   2011-06-2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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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法律规定患有传染病的,像乙肝患者是不能从事食品工作的。

匿名用户    2011-06-26 13:41

病情分析:你好,对于你的情况,请详细说明病情,好为你解答 意见建议:

匿名用户    2011-06-26 09:23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补偿。

揭浩淼_9OG3    2011-06-25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