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月了,但因为身体虚弱,贫血严重,想提前休假 产后两三个月再回来上班 但是单位领导说不行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怀孕因身体不适想提前休息,回家调养,而且我已经表明提前休息的这段时间我不要任何的工资,只是想单位给上着生育保险。单位领导不同意这样做,说是要想产后回来上班,就得每天坚持上班。请问我的要求受到法律保护吗?是不是单位领导的意见不合法啊?我需要大家的帮助,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匿名用户    2012-10-2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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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医称近院开个怀孕身体不适要提前休息的医院证明给单位,和单位再协商一下,根据劳动法搁间,妇女在怀孕期间,不能辞退和解聘员药勒叹工的。

匿名用户   2012-10-2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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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行就不干了

匿名用户    2012-11-01 21:33

你要休假必须有医院开据证明,不然公司可以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2-10-24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