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朋友一年前因为怀孕,在全家人的反对下与比她大12岁的已离婚男友结婚,现在有个男孩5个月了!

在他们婚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基本上是天天吵吵闹闹,经常嘴上就是挂着要离婚来说的,可是家人说,你结婚瞒着全家人,现在小孩子既然生下来了,你就要先把他带大点再说,可是这次他们一起回娘家过完年回家后没两天,她突然打电话来说已经领了离婚证了,而且一分钱也没分到,小孩子给她婆婆带,我们问他怎么没分到钱,她说那男的说没钱了,可我们大家都知道,那男的是有钱的,最起码在深圳和人一起共有一套房子的房产,虽然说那是婚前财产,但是结婚时也没有公正过,请问下,我朋友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相应的补偿!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3-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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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候应该都写好离婚协议的,现在离婚证都沃柴领了,还有什么办法,只能双方为了肆航孩子协商。你朋友对自己及孩子很不负责任炼务神,太差劲。。。

匿名用户   2011-03-0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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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要咨询专业的律师

宝乖乖0215    2011-03-03 14:15

法律规定:怀孕期和哺乳期是不准离婚的,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自然是婚后财产,有相关证据自然可以, 可以。有探视权。

匿名用户    2011-03-01 12:59

哺乳期不准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判决,婚后的一切都是共有的可以平分。有错的一方应当少分,找律师吧,什么抚养费之类的可以要,不过我认为离婚判决可以撤销,因为还在哺乳期

匿名用户    2011-03-01 12:42

是保障富人的。无论婚前婚后,只要房子不是你付款的,你无权分得对方(在中国一般是男方出钱买房子的)房子。也就是说谁出的钱多,房子变现后谁占的比例就多。如果房子全部是男家或男方出钱的,女方离婚后只有净身出户。这是新婚姻法的注解。

匿名用户    2011-03-01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