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如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该如何处理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2013年5月30日),公司通知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而是顺延至哺乳期结束,14年8月底哺乳期结束,请问如哺乳期结束后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该如何才能得到最大的赔偿?
匿名用户    2014-07-1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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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的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2、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半年的按1个月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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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承载_l279    2014-07-21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