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五个月被辞退

我在一超市从事促销员上班五个月时间从09年5月9-10月11号于11号下午我被告知被辞退(未提前告知,且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国庆8天未放一天假,只是发了两斤月饼,其中还月部分工资未结)无任何重大违纪。超市管理人员告知说供货商不要人,供货商说说超市不要人。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匿名用户    2009-10-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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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之电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耻细筛当与一个月内和径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其中还有国庆节的三倍工资。你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匿名用户   2009-10-1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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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边找新工作,一边找劳动察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09-10-19 08:33

有试用期吗?仲裁如果和超市有关系感觉希望不大啊!如果人家说你有半年适用期你要做好准备啊!有没有什么有利证据反驳?谁招你进来要跟他谈清楚啊,比如他招你进来是以那个部门的名义招的,最好可以录音。实在不行就把供货商和超市叫到一起看他们怎么回答。试听资料可以作为物证了,做好准备一些尖锐的问题和对方会怎么回答...,都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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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10-18 18:26

去工商管理局

匿名用户    2009-10-18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