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孕女子结婚再离婚 再婚子女能算独生子女吗

我现在碰到一个问题,我有一个朋友,她怀了一个已婚男人的孩子,那个男的离不了婚,所以不能和她结婚,现在孩子八个多月了,她要把孩子生下来,又想要办理一些正常的生产手续,所以求我跟她半结婚证,隔日就离婚。 那这样的话,这个孩子是不是在法律意义上就和我有关了? 我今后结婚生子的话,是不是就不算独生子女了? 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了? 她的境遇很可怜,我实在是想帮她一把,可我这样就很有可能牺牲自己今后的婚姻幸福,很难抉择的一个事情。 如果不这样做,她有可能能在本地生育并上户口吗? 帮她承担点费用倒是没问题的。(对不起各位,隐私期间,新申请的账户,没分给各位,如果有好办法倒愿意现金酬谢)
匿名用户    2012-08-3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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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还是不要跟她办理结婚证,首先离婚不是说隔日就能离的,而且她又是孕妇,根据规定,孕妇在生产期间夫妻双方是不能办理离婚的,你的朋友是什么人?不知道你了解她不?千万不要被骗了,尤其是已怀孕的妇女离婚的话要承担大笔的抚养费的。还有根据规定,他这劣纪种情况的话只要出具相关的医疗保险证明,以及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碗饥潜育章)等等,然后再交社抚费就可以了,计划生育法里面都有规定殊怨。

匿名用户   2012-08-3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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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喔,你可以和她再生一个。

匿名用户    2012-08-31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