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久之后发现妻子有精神病,而且也怀孕两个月了,这样能离婚吗?
匿名用户 2013-11-0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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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请求的。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医否法。” 可以过了这个期限提出,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的可以提出离婚的。法院应该会支持的。 至于彩礼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蒸兵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朗悠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看看有符合的没有,符合就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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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钱是很难要回来,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请求。这是因为你哥与女方共同生活(一起共同生活居住与否是决定彩礼能否拿回来的标准,没有共同居住生活,即使领取了结婚证也可以拿回来;即使没有结婚证但共同生活了甚至有小孩,那就很难拿回来了。)了,还有了小孩。 至于离婚,可以先过了六个月再说。
首先,如果是女方刻意隐瞒,可以这个理由要求离婚,聘礼的话就看女方愿意不愿意还给你了,法院会适当建议,但是不会强制。至于肚子里的孩子,你自己看着办,生下来你就是他亲爹,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