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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 2、如公司执意以此理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坐哑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两倍补偿金要求公司赔偿。建议你选择前者,因为假如你参加当地的城镇社会保险,可以在产后领取生育津贴。若果这段时间你没有工作,可能因社保中断而无法享受。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裁安。 3、如你还有其他劳动法律问呈录寸题,可登录“劳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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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解除合同。保障和补偿可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广东胡律师: 虽然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在你怀孕期间也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解除的话你可以要求《劳动法》赋予的经济补偿。
工作完成,合同终止,没有完成前发生的都是在合同期间,怀孕是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理由的,你有权带薪休产假,公司必须保留职务,不得开除。其他的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带薪休产假,还是可以还能保留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