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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病例,我想说说我的看法: 1、首先明确诊断:患者是否是由于肺结核引起的咯血,止血治疗是必须的。但同时要查胸部正位X光片,痰抗酸杆菌、PPD、血沉、血常规以明确诊断,看是不是肺结核活动期。尽管患者7年前有肺结核病史,但是如果经过系统的抗结核治疗是否已经临床治愈?此次的咯血是由于肺结核引起的还是由于支扩、肺炎等其他原因引起的,需要鉴别。 2、即便患者是由于肺结核引起的咯血。现在患者是妊娠6个半月,不要建议终止妊娠,可以选择合理的药物进行系统的抗结核治疗。理由如下:一般胎儿在三个月内已经基本成形,这个患者妊娠6个半月,胎儿早已经成型,处葵称于生长状态,其实胎儿并不是没有保障,胎盘是胎儿最好的保护屏障。 3、如果真的诊断患者是“妊娠6个半月合并肺结核”,可以选择不易透过胎盘屏障和对胎儿致畸作用小的药物进行系统的抗结核治疗。有些书上说,妊娠三个月以内,建议可以选择H、Z、E、P联用,可以选择短程化疗方案:2HEPZ/4HZE或2HZE/4HE方案进行系统的抗结核治疗。当然化疗方案不是固定不变的,这只是推荐方案。此患者为妊娠6个月,我觉得可以选择上述方案。 4、有几类药物涌蛇尽量避免在妊娠合并肺结核的患者中使用,或者慎用: (1)利福平类药物(利福平、利福喷丁、利福布丁、利福霉素钠等)和丙(乙)硫异烟胺可以致胎儿畸形,妊娠三个月内禁用,三个月毯称丛以后可以慎用。 (2)氨基糖甙类药物(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链霉素等)和多肽类药物(卷曲霉素、紫霉素等)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可致胎儿先天性耳聋,所以禁用。 (3)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等)药物可以影响到胎儿的生长,目前还处于这类药物的临床使用的观察期,所以禁用。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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