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单位员工怀孕,2个月没上班,最初电话请假,后来就没动静,联系家人也不来 没交过病例或假条

公司给她邮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她拒收。请问这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么?
疏紫云_rHyt    2012-11-0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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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再次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规定期限内不来上班也不来请假的,劳动合同算解除了。

桐博简    2012-11-08 15:29

按照法律的规定你们公司是不能辞退她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如果有什么问题还可以再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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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11-07 16:30

不能!因为她“最初电话请假”。你没有证明她超假!她是怀孕请假的,说不定是在法定假内,被你们认定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呢。

匿名用户    2012-11-07 16:28

有法定的产假嘛。过了这个时间就没啥好商量的了,直接辞掉嘛。

匿名用户    2012-11-07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