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浙江省公务员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及》等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浙江省公务员体检证明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