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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所在公司面临倒闭,能否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作为补偿依据?
七、企业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时,是否可以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终止,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是否还应支付其他待遇
用人单位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用人单位出现上述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后,亦应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
第七条作为要求公司补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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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滴
匿名用户 2011-12-0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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