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2日《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12月19日,出租车司机高海军因着急送一名临产的孕妇去医院而连闯红灯
函高朗_8leI 2014-09-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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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车司机为救人而闯红灯,对他这种精神,我们理应出表彰,但闯红灯毕竟违反了交通规则,理应受到处罚。我们不能因为他救人就网开一面,否则,以后还会有更多理由出现来阀红灯,甚至别有用心的人可以为自己闯红灯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对此出租车司机不应该有丝毫的不平和不解。只有人人都保持一份对制度的敬畏和尊重,衬=会才能按照制定的章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社会秩序才不会乱了套当然,对他救人的行为我们也不能漠然置之,相关部门该对他进行奖励。出租车公司应该对高海军进行奖励,提倡司机们见义勇为,又要让他们摆正心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所以我认为对出租车司机来说,这样的处罚是公平的。 (2)我认为大家还会去做,只要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遇到这种情况,照絮遮航样会去闯红缘肆灯教人,只要是一个有法治观念的人,就应该认同交通警察对他的处罚。制度是硬的,人性是活的夕欺。面对制度,我们需要有严格遵守;面对道义,我们需要人性的关怀。任何时候,出现制度与人性的冲突,我们都应该尊重制度,我们也需要突破制度进行人道的关怀,不应对此有何不解或者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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