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八个月了,没签劳动合同,压了我一个月工资,我现在想辞职,但是公司规定九月份至此年…
匿名用户 2012-11-20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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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规定是无效的,劳动法不会支持的。 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给的话,就提起劳动仲裁。 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饥团恨、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否脚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浅旧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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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想走可以走,但最好弄到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铁证(即用人单位无法抵赖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再走,便于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
现在的情况对你来讲可以暂时不必先提出辞职,因为你在这家用工单位劳动八个月尚未签劳动合同,说明企业在违法。如果有证据,先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第八十二条...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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