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分手后女怀孕了,男要赔偿吗?孩子打掉了,但留下了后遗症
匿名用户 2010-03-15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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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私于理你都不会追究到刑事责任,最多就是补贴点营养费50~200元不等。而且若你连营养费都不想给的话可以让他们提出法律诉讼厘蛋,当然这场官司的所有费用也一定是对方付出的,你没有任辉悠何理由付一点费用。讲穿的说好了,他们只是想用法律的手段来吓唬你,但是他们也太低估了法律的程序,我都不知道该说他们无知还是什么的了。反正你不用怕,他们就算告到天边都赢不了这场官司。只要你坚持说是你女友提出的分手,包括当时你也不知道对方是在自愿的状态下怀孕,那我敢保证他们这次是哑巴吃黄连,有苦也说不出~! 但是以你目前的情况看来,你又想做的不是那么的绝,又想能给对方和自己都有退路,拜托~请你看看现在的状况。要赔偿也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你把它当做人看,那他又把你当做是自己人看待航乐蒸过吗? 如果你真希望烂好人做到底的话就让他拿出医院的收据和医院开出的受伤害的程度范围,除非她的子宫被拿掉了,或者是终生不孕不育,不然的话像是什么子宫刮伤之类的最多就200范围内。我做律师和法律顾问这么多年了,像你这种问题我还真是觉得连个中学生都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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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已经没感情可言了,用法律武器给自己解围吧.
你对他该做的都够了,看那分手费是你女友的意思还是他家里的意思,这个意思是真的要你赔钱还是想让你和他结婚?如果是赔钱的话,他们告不成的,因为你们是自由恋爱,告你什么呀?而且是他抛弃你的也,如果是想让你们结婚,你自己看着办吧。
要钱没有,是她不要你的,你大可不必吊她们。
是女方要分手的,还问男方要赔偿,笑话嘛,打官司咯,反告她敲诈,都不知道是不是你的孩子~ 这种时候不要心软,别人都欺负到你头上来了,你又没对不起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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