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教师已经育有一女,没带生育环怀孕小产有小产假吗?单位说只能算病假,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吗?

匿名用户    2015-05-2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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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上诉条款中可以看出,国家法规对女职工是否违背计划生育政策...不能享受产假作特别规定;规定产假(流产假)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都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流产假),但地方有规定的应从其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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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秋寒_8zCB    2015-05-25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