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说只发法定基本工资且过了法定假日就辞退我

律师,您好,我是名出纳,在公司工作了4年,公司领导说只给我一个月产假,不然就法定产假内只发放国家法定的基本工资,而不是按我每个月拿的工资计发,过了法定产假就解雇我,请问公司如此是否合法?再或是如果他不解雇我而让我调动部门逼我离职是否合法?证据补充:公司签的合同是早期的,但合同内说了无异议顺延,职务没明确是出纳。
匿名用户    2013-11-2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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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只要你正常上班就要正常发放工资,少发部分可要求补发。产假期间由社保支付津贴单位不需要发工资,没有社保由单位按社保标准发放。产假时间是法定单位无权缩短。孩子一岁前单位无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调动部门需要经你同意。

仵红英_orLl    2013-11-22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