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无房,现前妻(上海人)要大幅提高儿子抚养费,但我再婚,妻有孕,父母无退休工资,怎么办?

离婚原因:前妻赌博,参加涉黑性质,两次刑拘;现孩子有其外婆抚养,抚养费也给其外婆,离婚时本人放弃所有财产,如所造出租屋等,以房租贴补孩子生活,现在离婚五年后该如何在不伤害孩子的基础上保障自己的利益?
匿名用户    2012-06-0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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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前妻的孩子也是您的孩子,所以是您的孩子您就得一视同仁。再说第一个孩子没有了爸爸在身边,也没有妈妈的照顾很可怜,您更应该多近一些义务。

匿名用户    2012-06-05 08:19

教育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如果你确实经济困难,那就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如果你连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保证,那就没办法给孩子抚养费了。 不过如果自己经济能力可以的话,还是尽量好好照顾好孩子。

桂优瑗_13eJ    2012-06-02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