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吗 自己身体原因想休,公司不让开假条,要求办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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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大家都可以找我,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分下面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每工作一年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 2、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外,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还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3、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或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露神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然挡柴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室次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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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我要抱歉的告诉你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说 怀孕了的工人在工作单位开假条单位一定要批,只有在生完小孩后可以有三个月的产假,但现在好多是个体单位也不一定保证你有三个月的假期,不过可以补贴你三个月的工资。不过一切看单位老板的了!产前没办法,你只有辞职。不过辞职了产后的三个月补贴也就没了,不过我想问...
临时工也不能辞退 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告他。
工作超过一段时间应该和正式工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