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23岁,和对象订婚后不久发现怀孕了,我不想要,因为吃了很多药,怕有影响,这不是我本人意愿怀孕

的,后来对象提出不要我了,他父母来找我父母家要彩礼钱,我父母和他父母商量退了一些就算退婚了,两家没关系了,可我不想分手,我很爱他,我现在联系不上他,也找不到他,孩子我打掉了,他和他们家都一致不要我,我想问问我可以告他吗,因为我现在受了很大伤害,身体和精神都快崩溃了,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吗,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他人吗
匿名用户    2014-04-0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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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表述,因为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而对于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一般男方也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至于您所说的赔偿,除非是你们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否则法律上说的赔偿一般是指双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而这一赔偿主要是...指: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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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荌荌_0jcz    2014-04-07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