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哺乳期,双胞胎女孩,不到三个月,因为婆媳矛盾男方提出离婚,并且女方同意,但都想要孩子,会怎么判
匿名用户 2012-05-2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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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孩子那么小 夫妻感情没太大问题 离什么婚啊 婆媳矛盾 慢慢相互适应 时间长一点儿就好了 除非双胞胎不是他的 否则他没必要那么心狠抛下三月...
孩子肯定你的。哺乳期 家具 证明你的就可以了。发票?
房子如能提供有效证据说明是男方婚前购买,房子归男方。家具和存款一般对半分,主要看双方怎么谈。孩子除非女方愿意放弃或者男方能证明女方没有能力供养孩子,否则哺乳期孩子都会判给女方。
除非女方愿意,不然哺乳期孩子肯定判给女方。
双方协商,财产按谁出钱,谁拥有, 孩子暂时女方抚养, 如果男方有抚养条件,他家又争取, 以后抚养权可能归他的几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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