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怀孕了不同意结婚,说要去人流因费用没谈妥她报警告我强奸,后来警察来了就调解,警察让我写保证

警察让我写保证书,写了4份,内容都不一样,其中有一份保证书让我写“我愿意支付本次流产手术费,术前和术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我愿意支付”,当时警察也知道我已经给了女方5000元。保证书我签了名,没按手印,但当时并不是我自愿签的,是警察调解烦了让我赶紧写的,中间一直是警察在调解,我们两个当事人没见面。我现在就怕她以后不孕了再找我事!请问这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假如她以后因本次流产不孕告我的话我会因签此保证书而承担责任吗?还有这份保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急求专业法律人士回答,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4-26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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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的保证书是对已发生和未发生费用的予以承担的承诺,我认为说其是否有效力,不如说它具有证明力,证明你曾答应承担这些费用,所以它在法庭上是有作用的。但是这种保证是可以反悔的! 警察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和女愿竖行友的事完全是纠纷,根本不归警察管,他们是做了自己义务以外的自认为有益的工作。但我们完全可以理解成警察做错了。所以,只要你然厉到躬减时可以证明是在警察的主持下(也可理解成强迫)写的保证书,那么这个保证书将毫无意义。 不过,话又说回来,搞得女生怀孕了,还是要负责的,男人嘛!!!

盖鸿文_2hJW   2013-04-26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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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将来她不孕,你可能要承担责任的。保证书没有期限

卞新荣_7SUh    2013-04-26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