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7月9日进行孕前检查,检查出乳头瘤病毒16、18、31、33、45、52、56、58型DNA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11年7月9日进行孕前检查,检查出乳头瘤病毒16、18、31、33、45、52、56、58型DNA呈阳性3.65E5,医生让我打射干抗病毒10天后检查(8月4日打完针),打完药一个星期后再作白带检查,结果显示病毒数量增多,为2.19E6,医生让我做DNA定量细胞学检查,发现病变细胞5个,让我月经干净后2-3天到医院进行活检。后面发现月经不来,自测发现自己怀孕了。去医院时医生说我不能要这个小孩,因为之前打的射干抗病毒为孕妇禁用的且我的乳头瘤病毒没有治好!请问这是唯一的方法吗?这个小孩我真的不能要吗?曾经治疗情况及是否有过敏、遗传病史:无
匿名用户    2011-09-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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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了,哪怕怀孕期间你吃院室了感冒药什么的那个小孩也不能要朗厉,最好问一下医生!且否婚

匿名用户   2011-09-3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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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尽量听医生的安排,因为他说的就是科学,而且他也是为你负责、为你的小孩负责,所以你也要为你的小孩负责,小孩拥有健康才是他一生最大的幸福!!!

匿名用户    2011-10-04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