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公司强迫让你提前休产假且不支付任何工资费用,这违反了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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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残指评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沙豆意收集在单位工作过的任何证据。 5、单位的菠敲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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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违反 产假不低于90天,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强迫提前休产假违法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给你买了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没有买生育保险,则是由公司来承担的,如果公司不承担,公司便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
公司是怕你在单位出现什么状况 然后他们得负责任吧 所以让你提前回去 好像不违反劳动法吧 因为每个公司的状况不一样 规定也不一样 那有的单位有5险1金,有的就没有 这能叫违反劳动法么? 只是福利待遇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