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匿名用户    2013-10-09 22:14    

满意回答

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它恨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在国外刑法理论上呈现形形色色的学说。有罪说包括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将上述行为认定为对出生后的人的伤害。因为胎儿何时成为人属行为对象的时期问题,而对其生命、身体的侵害行为何时可能成立杀人罪、伤害罪乃行为的时期问题,二者并非同一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对母体的伤害。无罪说认为,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人,将伤害胎儿的行为认定为伤害他人,属于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有急唤违反罪刑法怪点脚定原则之嫌。张明楷教授认为,胎儿伤害导致的是出生后的人的伤害,严重侵犯了出生后的人的法益,具有处罚的必要性;但是,只有论证了着手伤害时存在人,才不致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要论证这一点,就必须从规范意义上理解和认定着手。着手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当行为人实施胎儿伤害的自然行为时,由于该行为对人的伤害的危险并不紧迫,因而还只是一种预备行为;而当胎儿出生为人时,对人的伤害的危险便迫切,随之导致了对人的伤害结果。即将伤害的身体动作时期与伤害的着手时期作分离的考察:行为人在实施胎儿伤害的行为时,由于伤害人的身体的危险还并不紧迫,尚不是伤害的着手;但胎儿出生为人时,便使先前的胎儿伤害行为现实化为对人的伤害行为,因而才存在伤害行为的着手;于是,行为人在着手时便存在作为伤害罪对象的人。

通曦哲_tPpj   2013-10-10 15:5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