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超生二胎(大女儿10岁),11日出院 12日村里贴出晋城镇关于计划生育3项制度

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的通知》其条中第-项是自2013年8月份起超生家庭户落户小组收取3万元村委会收取5万元人口资源占用费。若不交,不予办户口不接收落户。县里交社会扶养费也是八万左右。我不知该交村里.还是县里的收费还是都得交。
匿名用户    2013-11-13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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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您好,超生秩序要缴纳计生部门的罚款即可,村委会属于乱收费。

遇和暖_iTHh    2013-12-12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