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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生育前都可以办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育龄夫妻生报苦香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3个月内主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登记。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第二十四条 育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审批。其中有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符合第十九条第(一)项、第队敲(四)项的职工,设区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审批。审批期限不包括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病残儿、成人伤残鉴定时间。对批准生育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婚径门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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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取消一胎证办理。改为登记制席,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向居住地计生办申请登记。为以后办理二胎证和相关生育证明,留下依据。
据说准生证不用办了,孩子生下来三个月以后办也成!据说!
咨询当地计生办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