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匿名用户 2014-07-0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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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受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劳办发289号文第二十九条、《某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款,其住院期间医疗费按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受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劳办发289号文第二十九条、《某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款,其住院期间医疗费按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