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提出分手怎么处理?

我生在在农村..在县城里开网吧.26岁了还没找对像.家里人很急.后来今年正月.老爸的朋友给介绍了.本来我不太喜欢的.可是家里的压力很大.就同意了.因为在同一县城工作.我为了了解一下对方.加深一下感情.再后来我们同居了.同居了有三个月.后来这两个感觉性格不和.我提出分手.可是说怀孕两个月多了.要五万元的损失费.(她以前有过同居行为) 我想问一下有这方面的法律吗?
匿名用户    2006-06-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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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男人你因该为这件事情负责任

拱语冰_Ubuy   2006-06-1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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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让她滚远点! 有不是处女了 还要那么多钱 她找死啊! 给她 2000块钱 把孩子打了

匿名用户    2006-07-03 10:11

如果男女双方最终不能走到一起,但又因婚前冲动发生关系面怀孕,女方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那么这时男方在法律上要负起什么责任呢?是不是象人家说的抚养费之类的?法律上的金额是多少?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的抚养义务,该义务与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存在及有效与否无必然关系,所以即便你们没有结婚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当然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义务的履行是以给付抚养费为履行手段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恋爱中的男女更不用说了,“偷偿禁果”这个词已经过时了,未婚同居,未婚先孕比比皆是,如烟花一般的爱情流行于世,重在过程,轻于结果,对情感游戏的成份更多些,天长地久的真爱是否存在是许多人的困惑,也是不停追求的一种美好的愿望和向往。当热恋中的男人提出分手,最终情感结局多会有这样一句:受伤的总是女人。事实上热恋中情深所致亲密关系没有一厢情愿的事情,由此带来的后果男人女人都该知道,都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当然在这样的事情中,相对来说女人在生理上遭受的痛苦是男人不可想象的,正因为如此,女人在热恋中更应慎重考虑自己的行为带来的最终后果。 女人啊,我们扪心自问,女人是否需要真正的平等?是否已把自己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看问题?事实上还没有。千百年来男尊女卑思想还固如顽疾地遗存在我们的身上,在情感纠纷中,潜意识里就把自己放在弱者的位置,从属于男人,仰视着男人,最终还是希望依赖于男人,希望男人对自己的一生负责任。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男人女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而不是谁对谁要负责任。身为女人思考这个问题的看法不一定全对,但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对女人说:自己的一生应该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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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6-06-19 10:44

男人为什么要这样呢? 男人为什么都是这样呢》? 没有发生关系前怎么就不说不喜欢呢? 男人,你自己好好想想。 你不要推卸责任。

匿名用户    2006-06-19 10:37

如果孩子真是你的,那就给她点补偿吧, 但是你也挺不负责任的, 既然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和她同居呢, 这不是自相矛盾嘛~~~

匿名用户    2006-06-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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