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到2011年5月,得知怀孕,2010年10月12日被公司辞职,国庆1-3号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 这种情况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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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不达标:平时加班是正班工资的1.5倍,周六、日是正班工资的两倍,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3天,共11天)除基本工资外另付300%的加班费。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工人可以提出辞职,并追讨两年内不足的加班费。公司还需要支付一年一个月的违约金。 2、劳动法规定:合同期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你单位在你工作3个多月,你也可追回多试用两个月的工资(转正工资残愿和试用工资的差额部分)。 3、法律规定每周最少休假一天,既然你只休假两天,那就支付你未休的加班费,算法同第一条。 4、单位可以在一个工作日中规定相应工作量,但是要合绣眠崇理,如果是不合理的,工作量过高,借以不发工资,那么可以认为是公司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要是请假就扣钱,不来请假就算旷工”是合理的。 5、在你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开始,公司要为你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若没有缴纳,你可以辞职后一并索赔。 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先协商,不过估计你们单位不和你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积极协商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笼呈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1、收集证据。劳动合同(一般有约定的薪资)、签到表等能证明你上班的时间的东西。 2、召集多几个人一起,你们单位的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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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告公司吧 一告一准的。怀孕期间是不能辞退员工的 国家有规定!
劳动法已经明确的规定,除了因劳动法25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三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的单位一定要与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协商解除,至于补偿事宜,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否则,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和或要求申请仲裁撤消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转载的答案...
告他,怀孕是不能辞退员工的,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