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北京的未婚先孕孩子怎么上户口
推荐回答
一般情况孩子的户口是随母亲走的,你这种情况可能很难上北京户口,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一】北京市的政策: 办理机构: 婴儿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 市公安局人口处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指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柿室亲一务亲婚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二)办理出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4、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 (1)、 (2)项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狗饥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二】如果是头胎,有结婚登记,那么补办生育服务证以后,应当可以办理落户。详情你可以打电话问问。市公安局人口处咨询电话:8768010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可以先上你老家的户口待符合转户口条件时再转到北京。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
先去计划生育部门交了社会抚养费,开具了缴费证明后,再到派出所上户口。
等吧 结婚证完事了到医院补开出生证明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