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单位帮我交过2011年的生育险,10月孕了,去到现在的单位,继续交2012年的,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吗
匿名用户 2012-03-1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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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可以报销!我老婆也是在2月份生的孩子,我现在正在跑这个事。有不明白的可以再问我! 元旦起新政实施后,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在9个月后分娩的,则需梨堡连续缴费9个月,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呈抹务其生育津贴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 此次坐源调整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才可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否则由单位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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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只要您交够12个月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