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生育险报销超过三个月怎么办?

昨天刚看到朝阳区那个《生育保险报销费用申报须知》中有一条规定:“及时(须3个月内)向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申报结算,不得无故拖延”。刚刚看到,吓了一跳,前两次去办业务都给退回来了,怕这次又办不成,万一超过三个月怎么办呢?而且这三个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呢?从员工生育之后还是修完产假之后呢?现在好担心啊,请哪位帮忙解答一下吧,十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13-11-14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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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朝阳社保支付部的电话,永远打不通,我着急呀!我们单位那位5月17日生的,9月底才会来上班,这明显已经超过3个月了呀,真愁啊!

匿名用户    2013-11-16 20:50

怎么办啊,同问,我也遇到了这种问题!!

匿名用户    2013-11-16 20:49

你给那位员工打电话,让她提前把单子给送到单位

匿名用户    2013-11-16 20:46

三个月是从你生育后算起。

匿名用户    2013-11-16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