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妇可以获得多少产假假期

上海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妇可以获得多少产假假期 该产妇是晚育性质的,生育计划内的第二胎。她先生是德国人,符合国家 生育第二胎的政策。 请问,她是可以休息3个月,还是4个月,或者是3个半月的产假。 最好提供劳动法支持一下。 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2-08-1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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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劳动法规定》计划内二胎同第一胎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女职工生育时的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妇女婚后符合产假、优待假和保健期间工资照发。

晁晓燕_flcS    2012-08-16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