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月时单位以影响工作为名让休班,只投保险,没工资,对吗?产假结束要求上班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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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在与你经过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方可调动你的岗位和调整工资。我国法律明确对怀孕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菠顿脂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合同。怀孕后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女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工作中为保护怀孕女性利益,无论员工是否真的不适合原先工作,劳动部门都要求公司不得在员工怀孕后劝其辞职或强行撤换岗位,即使用人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职工不适合现在岗位。一旦情况属实,将对公司做法予以坚决纠正,如公司一意孤行,劳动部门将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一、法律对“三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 女职工作为劳动者同时还兼具孕育人类下一代的责任和使命,因此法律对她们规定了特殊保护,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女职工的“三期”保护,“三期”是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也规定各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期假,产假,哺乳假,应当作为出勤对 待。今年四月修正的《上海市实施办法》更明确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并依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和待遇。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可辨欺见,法律对“三期”女职工重点要保护的就是劳动关系和薪资待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告炼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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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是违反劳动法的哦,孕期、生产期、产后1年内都不能被开除,并且要按时支付工资的。如果你找劳动局申诉,估计你们公司还要被罚款呢!
当然不对了。你又没有休产假。快点收集证据,然后去劳动部门投诉你们公司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