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医疗事故问题?

我朋友怀孕因腹痛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宫内孕,因胚胎停止发育而做了刮宫手术。手术后就回家了。几天后突然下腹剧痛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宫外孕。因延误诊治时间导致输卵管出血,不得不实施左侧输卵管切除手术。 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赔偿数额是多少?
匿名用户    2007-01-2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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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年的情况跟你朋友的一样,如果医院赖账,说你宫内孕育宫外孕安瓣同时存在的话,你乔评可以要医院出示你的两个胚胎,举证责任在医院,如果只有宫外孕手术的胚胎,且没有宫内孕B超诊断及刮宫物病理切片结果的话,则只能说明宫内孕团慕怨误诊。

匿名用户   2007-01-2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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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回答很详尽了 其中的 1, 2, 3, 4,9,10,11条都可以申请赔偿 至于数额,基本上就是这几项加起来的总额. 1. 2. 3. 4.910.的数额基本上是固定的.只有精神损失费不固定,它的具体数额主要看你当地的经济条件了,条件差的可以要求2.3万条件好的10W,20W都有可能,如果你想...尽量拿到精神损失费,且希望数额高一点的话,最好能请个律师来.这样的话胜算比较大. 另外,一定不要忘记做个详尽的医疗鉴定,这是获得法律赔偿的最重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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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7-01-20 21:20

医疗事故要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鉴定,你要向其提出申请。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会给你相应的赔偿。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赔偿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有规定。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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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7-01-20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