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先孕,目前小孩儿在肚子里三个月了,男友有家暴倾向,目前处于分居状态,本人身体条件不允许打掉

小孩,否则会有生命危险!男方不愿意结婚,双方感情破裂,小孩不想打掉!请问我该怎么办?向男方提出经济赔偿可以吗?小孩归我!我受法律保护吗?我又该申请怎样的法律援助呢?
匿名用户    2014-09-18 22:44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好,你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孩子仍应由你们二人共同抚养,你可向男方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以及给与你适当补偿。如男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宛忆霜_ITmX    2014-09-19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