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合同到期,幼儿园不在续约,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现在一家私人幼儿园工作,在合同期间,我怀孕了,现在我的合同到期,单位以我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不再与我续约,所以我就被解雇了,我想和他打官司,请问我的胜算大吗?至于我违反规定的事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办了一个暑假兴趣班,她到幼儿园去找我帮她宣传,但是我并没有为她做任何言语或行动上的宣传,但是我的朋友自己在幼儿园大门口发了传单,而且到我们中班在小朋友面前做了宣传.但是她并没有收到任何一名幼儿报名,也就是说我们幼儿园的生员并未流失,请问我可以向幼儿园要求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06-07-10 12:53    

推荐回答

可以要求赔偿,而且胜算比较大。单位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理由解除该合同的,而应该将此合同期限顺延到该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如果单位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且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查筝抓》中对于劳动法第二岩清十九条的说明: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也就是说,在你的三期未满的时候,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对于职的补偿和赔偿应该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以你的工作年限为准,每工作一年,对你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评倘,并加发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金。

匿名用户   2006-07-12 19:21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个人认为要打官司可要考虑清楚,你必须证明你朋友的事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你没有帮你朋友做任何违反你单位制度的事 在能证明你在合同期间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你的单位不和你续约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我很同意楼上的观点,打官司看起来很简单 自己真要是面对的话需要的精力是超乎想象的~ 对于你的遭遇 深表同情~

匿名用户    2006-07-12 19:28

悬,我不太清楚你们那里的规定.但是关于你那朋友的事情,他是虽未达到目的但是已经有了实际行动.如果这算你违反规定,没的说了,你胜算不大.但是有个方法可以帮你解气,目前是我能想到的,因为我没看你的合同是否有其他漏洞.如果他没给你上保险的话,你可以告他,而且告成的几率很大,并且会狠罚他的.最后奉劝愿君多保...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你怀孕了,别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打官司很累的.你要打,估计你赢了,孩子也会叫妈妈了.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06-07-1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