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下离婚的问题,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找了小三,等孩子刚过哺乳期男方就提出离婚

可是作为过错方的丈夫居然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这纯属扯淡的理由,他不承认自己有外遇。女方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在法律上证明丈夫有外遇啊,目前妻子找小三谈过,知道丈夫给小三买的房子的地址,手里还有丈夫跟小三聊天的qq记录,这些有用吗。另外丈夫给小三买的房子算是夫妻财产吗,房产证名字是小三的。
匿名用户    2011-11-1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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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找个律师帮你,到法院起诉

匿名用户   2011-11-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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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 提出离婚的法律上有规定的,他只要动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你们夫妻所共有的。

匿名用户    2011-11-18 01:28

怎么我和你都一样

匿名用户    2011-11-13 14:59

你找到给小三买房的证据,和小三谈话时录音,让她说出房子是你老公给她买的,有买房时的银行转账记录,可想办法到银行查询,聊天记录经过公证后法庭是认可的证据。房子可以夺过来的。找他出轨的证据,做事要缜密,

匿名用户    2011-11-12 22:59

只要有你们的谈话录音(和小三) 证明他就是小三 法律应该制裁的

匿名用户    2011-11-1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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