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孕妇,现在公司以调整岗位为由要开除我,赔偿金该怎么谈

我供职于常州某公司,是私人厂,做电商部的打单人员,自2012年11月入厂工作,1月份算是正式入职,一共签署了3份合约,第一份试用期合约,第二份正式合约,去年8月公司以交保险为由签署第三份合约,我没有签,保险也没有交,今年7月份签署了第三份合约,劳动期限是2013年8月26至2015年8月26.公司从十月开始为我缴纳保险,现在我怀孕19周,公司以调整办公地点,要搬至新北区万达广场调整部门为由开除我,但是打单这个岗位的工作还是留在原厂工作的,按理说开除不到我,可是现在基本人事已经定下来,要由别人接手打单,目前,我手上只保留了一份最近签的合约,是七月份签署的,但是银行卡有公司每月的打款记录,我们公司也没有工资条,请问我应该怎样保证我的权益,现在被开除的话也找不到工作,一直到生到哺乳期都不会有经济收入呢,这个应该怎么算。
匿名用户    2014-11-2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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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稼脚该公司在这个期间,不能解除合同(你所说的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脂刺肿除劳动合同; 2、如果解除阶命合同,公司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建议你向劳动部门反映,或申请仲裁。

龙怀桃_61Oy   2014-11-2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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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拓跋和韵_ldbE    2014-11-24 09:48

如果涉及非法解除,可以主张赔偿金

匿名用户    2014-11-24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