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已四个月,双方感情破裂,男方提出离婚,并逼迫女方打掉孩子

还威胁如果不打掉孩子,孩子生下来,男方不要 ,不管,不给予抚养费,全由女方自行承当。这已经是女方第三个孩子,第一个孩子男方威胁女方堕胎,第二个孩子羊水破孩子憋死,所以女方不想打掉这第三个孩子,想离婚,还想生下来,女方抚养,但男方得付抚养费。 这样的情况,走法院什么程序?需要带什么材料,需要几个月。
匿名用户    2020-12-03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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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挽回的话,还是和好吧。如果真的不得已,那就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吧。你不用走什么程序 ,他不可能和你离婚,法院根本不会接受这起案子,法律规定,在妇女哺乳或怀孕期间,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的。即使要离,也要等娃娃断了奶才行。不给钱那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离婚,他必须给你娃娃扶养费,你的赡养费,如果...不给,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把他抓起来,由法院出面把他的财产直接给你。放心,这样的臭男人,有的是法制他。最后说一句,如果你还年轻,去医院做检查,如果身体还允许,就打了吧,真的,以后的路还长,留下他其实对你对他都不公平,试问有谁会对其他人的孩子好,不管是为了你还是孩子,你都要好好考虑,纯属个人观点。你自己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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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香柳_EoBA    2020-12-06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