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因宫外孕不能生育,结婚时未告知我 构成欺诈吗?婚姻有效吗?

我与妻子结婚一年整,婚前她与前男友有过两次宫外孕,导致不能生育,婚前未告知我,他的父母也知道此事。现在房子是婚前父母的,家具是父母为我结婚而买,现在家里有她的嫁妆2万元存折,是她的名字,另外定亲给她家1万现金,首饰近1万,在加上办喜宴等等花消`2万。她不爱我,其实就是想把我当做一个跳板从而就隐瞒了自己的过去。我觉得真对不起父母。怎么要回父母的血汗钱?她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欺诈与婚姻无效吗?我该怎样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另外协议离婚时候财产该怎么写明白,避免日后的麻烦?
匿名用户    2013-12-3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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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您的经济损失,您妻子故意隐瞒婚前宫外孕的的行为侵犯了您的生育权,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您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房子是您父母的,因此离婚后还属于您的父母所有,但是,至于婚前的定金以及首饰。您就无权要求对方返还了。

释思松_pAVY    2013-12-31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