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胞胎爸爸陪产假多久?
匿名用户 2011-12-1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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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女绣柴航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到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二周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笼欺的工作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纪府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南京市居民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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