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的产假制度出来,晚育者和难产者是不是假反而少了? 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1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根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产检等事项都做出了相应规范。 但是此番调整,好像并没有把晚育的一个月纳入进来,据说现在晚育是普遍现象所以不加以照顾了,但愿不是这样啊~[:em81:] 匿名用户 2014-08-09 09:38 满意回答 我敢岩祸们公司之前就是90天哎,没听说过晚育的还有30天呢侨北[:em27:]估过荒计没有啦 查看原帖>> 仪嘉玉_8wM5 2014-08-09 18:0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题 关于产假规定,就没晚育假了? 基础产假是98天,不包(晚育假加上30天,难产再加15天)吧? 上海还有30天晚育假吗?有的话在128天的基础上再加30天吗?原来难产的15天产假还有吗?
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1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根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产检等事项都做出了相应规范。 但是此番调整,好像并没有把晚育的一个月纳入进来,据说现在晚育是普遍现象所以不加以照顾了,但愿不是这样啊~[:em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