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一家外企上班.一年零五个月.因工厂搬迁.已签两年合同.该如何赔偿

匿名用户    2012-02-2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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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述情况,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生产经营场所,需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系正当的变更劳动条件的事由,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故不应向劳动者赔偿。至于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则需看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2-29 21:45

补偿你们一个半月工资即可。

江寻巧_R5Ag    2012-02-29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