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宝宝羊水吸入性肺炎是医院医疗责任吗?

宝宝40周剖宫产6斤重,四小时后发现鼻子和嘴唇、脚底发青,转院检查是羊水吸入性肺炎,从产房出生后四个小时内无医护人员护理宝宝。这算医院的医疗责任吗?
匿名用户    2011-03-1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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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医院负责,必须证明医院有过错,或者过失。该案中,首先你得弄清楚导致婴儿羊水性吸入肺炎。 新生儿在宫内或分娩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如母亲患有妊娠中毒症、高血压、胎盘老化导致胎盘血液循环不良、脐带绕颈、分娩时大出血、难产等等,都可造成胎儿缺氧,而缺氧又可刺激胎儿的呼吸中枢,使原本在宫内不呼吸的胎儿出现呼吸,将羊水吸入呼吸道和肺内。羊水中含有的一些物质,如皮脂和上皮躬瓦呈细胞等吸入后在肺泡内引起化学性和机械性刺激而发生肺炎。 从这你就看出,羊水性吸入是属于自身原因引起的并不是医院过失,所以这不属于医愿崇疗责任。但如果你还不放心,肿菜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匿名用户   2011-03-1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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