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胎吸辅助分娩导致胎儿患病该如何理赔?

问题描述: 2.16日早5点我老婆破了羊水进产房分娩,当时只有一名值班医生,医生检查了一下说可以顺产,于是等了半个多小时骨缝才全开,但是就是生不出来,期间我老婆要求剖腹产,医生说还可以等,没有超过产程,他们自然有办法,7点多的时候我老婆还没有生出来,这时候其他医生正好上班,一看情况不能再等了,把我叫进产房让我签字使用胎吸辅助分娩,叫我签的是“胎吸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出现其他问题表示谅解”,这时候剖腹产已经来不及了,后来7点多孩子终于出来了,可是孩子软绵绵的,已经窒息,医生赶紧做人工呼吸,5分多钟孩子哭了,然后马上送到儿科,儿科初步断定缺氧,让我们转院,我们立刻转到省儿童医院,72小时后做了相关检查,结果是颅内轻微出血,肝炎,而且发烧,并说血细胞怎么(我也不懂,让我签字用了一种药,从成人血液提取的,很贵而且不报销),目前为止(2月20日)病情无大碍,省医院说颅内的血胎儿可以吸收,出院后一个月再复查。 我想咨询大家,像这种情况,分娩的那家医院有没有责任?有多大的责任?是不是签个协议,万一以后胎儿有什么后遗症医院负责?我担心的是我已经签字了,我怕医院不承认! 谢谢大家了,帮我出出主意,这对我很重要!我会追加分数的! 问题补充:产前检查都正常!
匿名用户    2012-02-2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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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双方封存病历!这很重要,因为,要防止对方更改病历,对以后的医疗鉴定造成影响 2、到法院起诉,因为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起诉后为了证明对方存在医疗过错,所以,原告方需要申请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这个鉴定在立案之后,可以向厉富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后根据医毫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程度、过错参与度比例进行责任分配。 4、特别需要提醒楼主的是,因为病历是院方保存的,所以,可能会存在更改的情况,如果患方对病历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可以在过错鉴定之前申请病历真伪性的鉴定,以确保楼主可以等到公正的判决 对了,千万记住,现在侵权责任法已经实施了,你方不需要申请医疗蒸电唤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对患方意义不大,因为很少有构成医疗事故的,而且赔偿的比例也很低。 提醒楼主,不要抖小机灵,这样的话,以后会让别人不愿意对你施以援手的,楼主切记!你懂的!

匿名用户   2012-02-23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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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我认为是有责任的,但最终判断要由医学专家来判断,你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索赔。

匿名用户    2012-02-21 08:23

一般说来,医院不会跟您签这样的协议。如果他们自认为有责任,顶多就是答应给您一点补偿,而且很可能是有条件的。 不过签不签协议也不重要,主要是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失误,如果有,则按失误的程度以及所造成的结果来判定医院的责任。 建议找个对处理医疗事故有经验的律师;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找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也可以直接去找当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反映和咨询。 至于您在医疗过程中所签的风险告知书,只是在某些医疗环节的规定程序,并不妨碍医院承担存在的医疗责任,这个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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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2-20 18:04

你现在手里有多少证据?

匿名用户    2012-02-20 17:45